一般都是三年以下吧。。对些不严重的就是这样的。。比如说一些考试站点入侵。。帮别人改成绩之类的话。。那就等死吧。。
兄弟,不是俺笑你,当初俺也跟你一样,俺干学入侵的时候,运气好拿到了个后台,可乱搞不见了许多东西,当时俺也以为要被抓了,可等几天也没人来抓俺,入侵后台被抓到没多大罪,能保释出来,也没人会无聊到去抓你,网站后台的权限不大,就算你删除了些东西也影响不了这个站的根本,加分啊!
一、违法的,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】违反国家规定,侵入国家事务、国防建设、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二、【法律依据】: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五条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】违反国家规定,侵入国家事务、国防建设、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】违反国家规定,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,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、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,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【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】提供专门用于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、工具,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、工具,情节严重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单位犯前三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。
个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类别:
1. 基本信息。为了完成大部分网络行为,消费者会根据服务商要求提交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号码、电话号码、Email地址及家庭住址等在内的个人基本信息,有时甚至会包括婚姻、信仰、职业、工作单位、收入、病历、生育等相对隐私的个人基本信息。
2. 设备信息。主要是指消费者所使用的各种计算机终端设备(包括移动和固定终端)的基本信息,如位置信息、Wifi列表信息、Mac地址、CPU信息、内存信息、SD卡信息、操作系统版本等。
3. 账户信息。主要包括网银帐号、第三方支付帐号,社交帐号和重要邮箱帐号等。
4. 隐私信息。主要包括通讯录信息、通话记录、短信记录、IM应用软件聊天记录、个人视频、照片等。
5. 社会关系信息。这主要包括好友关系、家庭成员信息、工作单位信息等。
6. 网络行为信息。主要是指上网行为记录,消费者在网络上的各种活动行为,如上网时间、上网地点、输入记录、聊天交友、网站访问行为、网络游戏行为等个人信息。
安全现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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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和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,互联网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。恶意程序、各类钓鱼和欺诈继续保持高速增长,同时黑客攻击和大规模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,与各种网络攻击大幅增长相伴的,是大量网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与财产损失的不断增加。
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日前采访获悉,目前信息安全“黑洞门"已经到触目惊心的地步,网站攻击与漏洞利用正在向批量化、规模化方向发展,用户隐私和权益遭到侵害,特别是一些重要数据甚至流向他国,不仅是个人和企业,信息安全威胁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层面。 [1]
从某漏洞响应平台上收录的数据显示,目前该平台已知漏洞就可导致23.6亿条隐私信息泄露,包括个人隐私信息、账号密码、银行卡信息、商业机密信息等。导致大量数据泄露的最主要来源是:互联网网站、游戏以及录入了大量身份信息的政府系统。根据公开信息,2011年至今,已有11.27亿用户隐私信息被泄露。
“这个数据意味着,我们几乎每一个上网的人,自己的信息都可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被窃取甚至利用。”
泄露途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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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发现,人为倒卖信息、PC电脑感染、网站漏洞、手机漏洞是目前个人信息泄露的四大途径。
一是人为因素,即掌握了信息的公司、机构员工主动倒卖信息。
据《北京晚报》报道,2015年3月份,6名在京的教育培训机构员工因非法买卖大量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,总计多达200余万条,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,当庭受审并认罪。
被告人之一杨某高中文化,今年25岁,从内蒙古鄂伦春来京打工。据他称,2011年他到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上班,发现公司掌握大量家长信息,就偷偷拷贝了一些准备出售。杨某先后在至少3家此类机构干过,获取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总计200多万条。杨某在网上分批出售信息,共获利1万余元,平均每条信息5厘钱。
另一名被告徐某,今年37岁,硕士文化,因2011年创业开公司需招收学员,正好收到一条称有学生家长数据的短信,经联系后,便花了2000元从杨某手中获取了理工大附属小学等海淀7所小学学生家长的信息。之后他找短信代发公司,以每条5分钱大批量群发垃圾短信,每年能增加25%的招生量。同时,他加价到2万元的价格将部分信息卖给同行。
二是电脑感染了病毒木马等恶意软件,造成个人信息泄露。
网民在享受互联网来的便利、快捷功能的同时,不经意间感染了病毒木马等恶意软件,造成个人隐私、重要信息泄露。如轻信假网站被骗。
三是通过手机泄漏的信息。主要有以下几条途径:
手机中了木马;
使用了黑客的钓鱼WiFi,或者是自家WiFi被蹭网;
手机云服务账号被盗(弱密码或撞库或服务商漏洞等各种方式);
拥有隐私权限的APP厂商服务器被黑客拖库;
通过伪基站短信等途径访问了钓鱼网站,导致重要的账号密码泄露;
使用了恶意充电宝等黑客攻击设备;
GSM制式网络被黑客监听短信。
四是攻击者利用网站漏洞,入侵了保存信息的数据库。
从2014年网站安全的攻防实践来看,网站攻击与漏洞利用正在向批量化,规模化方向发展。网站安全直接关系到大量的个人信息数据、商业机密、财产安全等数据。技术人员入侵网站后,一般会篡改网站内容,植入黑词黑链;二是植入后门程序,达到控制网站或网站服务器的目的;三是通过其他方式骗取管理员权限,进而控制网站或进行拖库。2011年至今,约有总计11.2167亿用户信息数据因网站遭遇拖库和撞库等原因被泄露。
泄露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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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11年国内最大的IT技术社区CSDN曝出泄密事件以后,网站被拖库和撞库事件不断发生。2014年,撞库攻击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期。2014年,包括无秘(原秘密)、大众点评网、搜狐、安智网、汽车之家、搜狗、印象笔记等多家国内知名网站都遭到了撞库攻击,导致大量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。 [1]
从12306信息泄露、携程信息泄露,到近期江苏省公安厅曝出海康威视监控设备安全隐患事件……种种迹象表明,对于正在大力发展信息经济与互联网经济的中国,网络信息安全保护问题已经迫在眉睫。 [1]
案例1:“琼女郎”俞小凡被骗800万元。俞小凡去年12月18日接到诈骗电话,对方自称是“上海公安”,指控俞小凡涉及诈欺案件,必须监管其账户存款,要她将存款转到指定账户,俞小凡立刻乖乖照做。透过网络转账总共汇款6次,金额高达800万元人民币。 [2]
案例2:汤唯遭遇电信诈骗,被犯罪嫌疑人骗走人民币21万余元。汤唯事后已向松江警方报案,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。松江公安确实接到汤唯自称“被电信诈骗21万余元”的电话报案,并介入调查。 [3]
防止泄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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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场合WiFi不要随意链接,更不要使用这样的无线网进行网购等活动。如果确实有必要,最好使用自己手机的3G或者4G网络。 [4]
手机、电脑等都需要安装安全软件,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对木马程序的扫描,尤其在使用重要账号密码前。每周定期进行一次病毒查杀,并及时更新安全软件。
来路不明的软件不要随便安装,在使用智能手机时,不要修改手机中的系统文件,也不要随便参加注册信息获赠品的网络活动。
设置高保密强度密码,不同网站最好设置不同的密码。网银、网购的支付密码最好定期更换。
尽量不要使用“记住密码”模式,上网后注意个人使用记录。
到正规网站购物。查看消息或者浏览视频时,一定要去正规的网站,有时安装了杀毒软件,也不能保证电脑不会感染病毒。尤其是购物的时候,会涉及到网上支付,使用正规且有保障的网站,安全系数更高。
不随意打开陌生邮件。不随意接收或打开陌生邮件,打开邮箱,看到陌生人发来的邮件千万不能轻易打开,尤其是看到中奖或者是奖品认领等带有诱惑性信息的内容。 [4]
在处理快递单、各种账单和交通票据时,最好先涂抹掉个人信息部分再丢弃,或者集中起来定时统一销毁。
在使用公共网络工具时,下线要先清理痕迹。如到复印店打印材料,打印完毕后要确保退出邮箱,有QQ号码的,退出时要更改登录区设置有“记住密码”的电脑设置。
在上网评论朋友微博、日志、图片时,不要随意留下朋友的个人信息,更不要故意公布他人的个人信息。
在网络上留电话号码,数字之间可以用“-”隔开,避免被搜索引擎搜到。
身份证、户口本等有个人信息的证件,一定要保存好。
微博具有手机签到功能,能显示机主所处位置,不少年轻人热衷于晒地点、晒自拍照,还有家长喜欢晒孩子照片等。这种手机签到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。一方面暴露了个人隐私,比如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等,另一方面可能招致犯罪,在网上使用手机签到时,需要谨慎。 [5]
泄漏危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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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垃圾短信源源不断:这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,无怪乎央视连续两个在3.15晚会上将垃圾短信进行曝光。最新听说的是,利用小区短信,可以基站作为发送中心,向基站覆盖区域内的移动用户发送短信,这一发短信系统每十分钟可以发送1.5万条。 [6]
二.骚扰电话接二连三:本来只有朋友、同学或亲戚知道的电话,会经常被陌生人打过来,有推销保险的,有推销装修的,有推销婴儿用品的。你不找他们,他们就自动找上门。你可能还在纳闷他们怎么知道你的电话之时,孰不知你的信息早被卖过多少回了。
三.垃圾邮件铺天盖地:个人信息被泄露后,你的电子邮箱可以每天都会收到十几封垃圾邮件,也是以推销为主,而且还是些乱七八糟且没有创意的广告。所以许多用户每天打开邮箱的第一件事就是删除垃圾邮件,多羡慕国外对垃圾邮件的重判,一封就罚一百多美元。
四.冒名办卡透支欠款:有人通过买来你的个人信息,办个你的身份证,在网上骗取银行的信用,从银行办理出各种各样的信用卡,恶意透支消费,然后银行可能直接将欠费的催款单寄给了身份证的主人,你说可恶不可恶,别人冒你的名花的钱,还要你来还上。
五.案件事故从天而降:不法分子可能利用你的个人信息办个什么身份,干些坏事,如果犯了什么案或发生什么事故,公安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依据身份信息找到你的头上,你可能还觉得这是哪跟哪啊?可是,这些案件事故的烦心事就来了,就算查清楚也会把你搞得精疲力竭。
六.不法人员前来诈骗:最可恶的是不法人员到你的门头上来诈骗你。因为他们知道了你的个人信息,编出来些耸人听闻的消息,甚至对你的哪个朋友、同学或亲戚知根知底,还能报出姓名与单位,在你心神不宁之时,可以做出错误判断,在慌乱中上了骗子的当。
七.冒充公安要求转帐:这就是胆大妄为的不法分子,敢于冒充公安局的名义,报出你的个人信息,然后说最近经常发生诈骗案件,提醒你某个帐户不安全,要你转帐,还告诉你一个公安的咨询电话,你一打那个电话还会得到确认,然后你信以为真,转帐了。虽然上当人不多,但时有耳闻。
八.坑蒙拐骗乘虚而入:因为知道了你的个人信息,那些躲在暗处的人会费心心机地想法子坑你、蒙你、拐你、骗你。有道是“明枪易躲,暗箭难防”,稍不留神,可能就会落入坏人的圈套。因为,他们可能会冒充你的朋友、你的亲戚或你的同学,甚至以假乱真,有时的确得非常小心。
九.帐户钱款不翼而飞:有些人不敢在网上消费的最大障碍就是怕信息被泄露;还有些不法分子办一张的你的身份证,然后挂失你的银行帐户或信用卡帐户,然后重新补办你的卡,再设置个密码,如果你长时间不用卡,里面的钱款说不定已经不翼而飞了。
十.个人名誉无端受损:个人信息被泄露后,出的任何事都牵连上你了。本来就是“好事不出门,坏事传千里”,别人冒用你的名义所干的一切坏事都归到你的名下了,那怕最后费心周折得个清白,但再怎么说你的个人名誉还是受到了破坏,至少不会提高你的声誉。
个人信息遭泄露后危害非常大,以上所述并非危言耸听。网络公司、电信运营商、SP、房地产、物业管理公司、医疗机构等是最应该引起特别注意的单位。
对于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应该人人喊打,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,可以由政府要求在这些单位中建立“一把手负责制”问责制度,当然主要要看公安等主管部门是否有作为了。
对于老百姓,看好自己的个人信息,不要随意告诉别人,随时小心是必要的。 [6]
希望对你有帮助,祝你好运!
入侵网站拘留和判刑均有可能。依据:
1.治安处理条例
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:
(一)违反国家规定,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,造成危害的;
(二)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、干扰,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;
(三)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、处理、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的;
(四)故意制作、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,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。
2.刑法
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,侵入国家事务、国防
建设、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,处三年以
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
能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、干扰,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
能正常运行,后果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
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、处理或者
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的操作,后
果严重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故意制作、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,影响计算
机系统正常运行,后果严重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、盗窃、贪
污、挪用公款、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,依照本法
有关规定定罪处罚。
看情节严重,如果你弄的是一个人的小网站 啥事没有,如果你黑了一个大网站,每天给人家照成了几千的损失,那估计会判半年,如果照成了大额的 最少几年, 拿到shell 是你的能耐 但是别改人家的东西 否则可能会很严重,以前有个人 盗了个 Q 判了半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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